安徽砀山发生一起性质严重的高考集体替考事件
记者近日从安徽省宿州市警方获悉,在今年安徽省高考期间,该市所辖砀山县发生了一起性质严重的集体替考事件。30多
名来自省城合肥3所名牌大学的“高手”卷入枪手行列,而当地的中学老师和社会闲杂人员充当“中介”,分别在枪手的证件办理和“考务”方面提供一条龙“组织服务”,直到让枪手们顺利地进入考场。
近年来,有关考场舞弊的新闻报道真可谓此起彼伏,不绝于耳,仅今年就已经有河南郸城、云南宣威的高考集体舞弊案见诸了媒体,这次砀山县集体替考案真的开始让人担心,这些被揭露的高考舞弊案是否只是冰山上的一角?
尽管县长、局长、校长、班主任老师被处理了一批又一批,但为何高考舞弊却仍旧难以制止,甚至是愈演愈烈?笔者认为,这除了说明高考制度本身存在着问题以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那就是,高考缺少法律这一正式制度的刚性规范。所以,笔者以为,立法部门应该尽快出台《考试法》。
就拿这次砀山高考替考案中关键的一环——30多名大学生枪手来说吧,按理说,他们破坏了公平竞争的考场规则,对社会规范带来了不良影响,在高考舞弊案件中他们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理应受到处罚,然而,由于我国相关的立法没有跟上,很多时候,枪手无法受到应有的处罚,最严重的也不过是按照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的规定,给予替考者以开除学籍的处分。而且很多学校因为学生替考把学生开除之后,又被学生以处罚过重为由告上了法庭。
其实,越来越多、越来越严重的高考舞弊是对社会诚信的巨大破坏,早就应当在立法中明确为违法了,我们虽然不期望《考试法》能够杜绝高考舞弊案的发生,但是,它还是能够在法律层面上解决考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纠纷。所以,笔者呼吁,《考试法》还是快点出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