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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音乐学院2005年本科招生简章

http://www.gxzs.com      2004-12-20      中央音乐学院招生办      
2005年12月5日后我院办公楼二层教务科(202 室)及学院西门传达室有售 05 年印刷版简章  前言  中央音乐学院是全国艺术院校中唯一一所国家重点大学和“ 211 工程”建设院校,其任务是为国家培养音乐专业各领域的高精尖音乐人才。  学生毕业后可从事音乐创作、指挥、演唱、演奏、理论研究、音乐编辑、管理和教学等职业,或继续攻读硕士学位。  一、招生专业、学制、名额  二、招生对象和条件  我院面向全国招生。凡具有一定音乐基础,具备高等音乐教育学习条件者均可报名。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 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  •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 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 有精神疾患、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身体条件无法满足学习需要者。  • 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三、报名  报名方式与时间:  自本年度起,我院招生仅接收网上报名。  报名者请访问我院招生报名网页: zhaoban.ccom.edu.cn 。  报名时间: 2004 年 12 月 10 日 -2005 年 2 月 8 日(网上报名时不需交费)。  对于无上网报名条件者,本院特在 2005 年 1 月 17-19 日提供网上报名服务。届时请考生到中央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上网报名,需交服务费 100 元。  拍照、交费与领取准考证  2005 年 2 月 14 日 -16 日,考生须到中央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进行报名现场确认、拍照、交费并领取准考证。  届时须持本人学历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护照)原件,并将复印件一份交招生办公室。  报名与考试费用  • 报名与初试费: 200 元(在领取准考证时交纳);  • 复试与三试费: 60 元(进入复试者,在复试前交纳);  • 考生的食、宿、旅费一律自理。  华侨、港、澳、台地区及国外的考生报名费同上。  关于兼报专业与志愿选择问题的规定  考生除可报考一个主报专业外,还可自主决定兼报一个第二志愿专业。  兼报第二志愿者,需参加该志愿的全部主科考试(如第二志愿主科与第一志愿主科考试内容部分相同,则可以用第一志愿相关考试得分作为第二志愿相关成绩)。  第二志愿的选择要求:  我院音乐基础能力测试(即三试)从高到低分为 A+ 、 A 、 B 、 C 、 D 五个难度级别。兼报专业应与主报专业同级别,或低于主报专业级别。  各专业三试难度级别如下:  A+ 级:视唱练耳专业;  A& nbsp;级:作曲专业、指挥专业;  B 级:音乐学专业、音乐教育专业、钢琴专业、管弦系弦乐各专业(含民乐大提琴、低音提琴)、电子音乐作曲、电子管风琴专业;  C 级:电子音乐制作、声乐演唱专业、民乐系各专业、管弦系管乐各专业、古典吉它专业、手风琴专业、打击乐各专业;  D 级:音乐治疗专业、音乐艺术管理专业、音乐录音专业、提琴制作专业。  所有兼报两个专业的考生,只参加主报专业的三试考试,该成绩作为兼报专业三试的成绩计入总分。  学生填写报名表时必须确定哪一个专业为第一志愿。报名结束后学生不得更改志愿次序。如所报的两个志愿均达到录取标准,由第一志愿所在系优先录取。  其它注意事项:  • 不受理函报与现场报名,所有考生必须通过网上报名。  • 如考生已在当地办理艺术类文考报名手续,请在报名时务必填写文考报名号。  • 报考环节不需要提交照片,在领取准考证时由我院统一免费拍照。  • 各专业报考的特殊要求,请见本简章各专业的部分。  • 考生所交报名材料及报考费,不论录取与否(包括弃考、旷考)一律不退。如考生报考其它院校仍需这些材料,请提前复印,自留副本。  • 中央音乐学院的高考“院校代码”及“专业代码”请咨询当地招办。  华侨及港、澳、台地区考生须知  华侨及港、澳、台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到中央音乐学院参加报名及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合格者(即收到我院招生办寄发的文化课考试通知书者)按规定时间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联合招生办公室组织的文化课考试。考生可直接到下列地点报名: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生办公室(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 69 号,邮编: 510631 ,电话: 020 — 38627826 、 38627860 );福建省高校招生办公室(福州市北环中路 59 号,邮编: 350003 ,电话: 0591 — 7843064 );福建省厦门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地址:厦门市励志路 5 号,邮编: 361003 ,电话: 0592 — 2135653 );北京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甲 4 号,邮编: 100081 ,电话: 010 — 62114253 、 62121932 );香港考试及评核局(电话: 23280061 );香港中国旅行社及各分社;京港学术交流中心(电话: 28936355 );澳门中华教育会(电话: 333611 );澳门中国旅行社( 7998800 )。  华侨及港、澳、台新生学费同内地学生。  四、考试  考试时间:  2005 年 2 月 19-27 日  考试地点:  专业考试: 在中央音乐学院内进行。  文化课考试: 在考生本人户口所在地参加全国高考。  考试的轮次:  我院的入学考试分为专业初试、复试、三试及文化课考试四个环节,专业初试合格者可参加复试 , 参加复试的考生直接参加三试考试 , 通过前三轮考试的考生方可在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是报考中央音乐学院。  关于文考:  2005 年 3 月 31 日前通过专业三试的考生将接 到我院寄发的《文化课考试通知单》,考生凭此通知单在本人户口所在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报名,参加全国高等院校文科类或理科类规定科目的考试。  高考科目实行 3 + X 省市的考生, X 的考试可根据户口所在省(市)的规定科目自行选择。文科类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  重要预告: 根据教育部《关于 2004 年普通高等艺术院校、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招生办法》中的有关通知,从 2006 年起数学成绩将在录取时全部计入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  关于文化课成绩要求:  从 2002 年起我院只接收全国高考成绩作为入学考试文化课成绩,凡报考我院的考生,一律参加全国高考。 我院在不改变文化课高考录取总分数线的前提下,对语文、外语两科成绩提出具体要求,即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艺术管理、音乐治疗方向要求考生语文成绩不低于 75 分,外语成绩不低于 60 分;其他专业语文成绩不低于 60 分,外语成绩不低于 45 分。另 , 外语不限语种。  关于推荐免试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 2004 年普通高等艺术院校、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招生办法》的精神,我院自 2005 年起原则上停止接收推荐免试生,对经专家委员会认定专业特别突出者,可由院长特批免除文化课考试(免试考生必须参加高考报名)。 五、录取  根据专业与高考文化课考试的全部成绩、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体检情况综合平衡择优录取。录取通知书将于 2005 年 7 月 15 日前由我院招生办公室寄发给被录取的考生。  六、入学  关于新生甄别与试读期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我院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品德、专业、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营私舞弊行为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学籍,档案退回原地区。  新生入学,实行试读制,试读期一年。一年后经考核合格,转为正式生,不合格者取消试读资格,档案退回原地区。  不及格者的补习  入学考试成绩中视唱练耳低于 60 分、乐理低于 80 分、英语低于 45 分者入学后第一年必须参加补习。  关于学费  根据国家教育部规定,我院实行收费入学。凡 2005 年入学的新生均需交纳学费。经物价部门批准,我院本科各专业方向每生每年学费标准为: 10000 元。  注:本简章公布后,如经国家批准我院的学杂费标准有调整,按新标准收取学杂费。  关于助学贷款与奖学金:  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以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向银行申请贷款。  我院也设立一定数额的助学金,由院评审委员会决定对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予以资助。  同时我院设有多项奖学金奖励优秀学生。关于奖学金的设立详细情况,请访问中央音乐学院主页。  关于入学后的乐器与演出服装  考生被录取后,除钢琴、打击乐器和竖琴外,其他乐器一律自备。确有困难者可向学校租借。  由于艺术院校学生经常参加各类艺术实践活动,所有演出服装均由学院统一规定标准,由学生自备。关于学生演出服装的具体规定将在录取通知书中说明。  关于住宿  家在北京市区五环内居住的新生,入学后一律走读。  本院地址  北京西城区鲍家街 43 号。  1. 由北京火车站乘地铁至复兴门站下车,向南步行约五分钟即可到达。  2. 由北京西站乘 387 、 702 路公共汽车至复兴门站下车,向南步行约二分钟即可到达。  邮政编码:100031  招办电话:招生办公室: 010-66425818 、 66425669  传 真: 66410968  电子邮件: zhaoban@ccom.edu.cn  招生网址: zhaoban.ccom.edu.cn  学院网址: http://www.ccom.edu.cn  各专业系部电话:  作曲系: 66425720  指挥系: 66425719  音乐学系: 66425723  音乐教育系: 66425750  钢琴系: 66425724  管弦系: 66425718  民乐系: 66425721  声歌系: 66425722  电子音乐中心: 66425742  音乐科技部(音乐治疗中心、提琴制作): 66425751  其它直属学科(手风琴、古典吉它、电子管风琴): 66425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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